188金宝博- 金宝博官方网站- APP下载万凯新材(301216):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
2026-03-17188金宝博,金宝博官方网站,金宝博APP下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为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拟与杭州澄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凯基金”)、灵心巧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心巧手”)、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浙江汇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振投资”)共同发起设立灵澄未来(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灵澄未来基金”或“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0,500万元。其中,澄凯基金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200万元;万凯新材、灵心巧手、祥源新材和汇振投资为有限合伙人,其中,万凯新材出资3,000万元,灵心巧手出资5,000万元,祥源新材出资2,000万元,汇振投资出资300万元。
澄凯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持有灵心巧手4.58%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吕恩君为灵心巧手董事,灵心巧手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投资事项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澄凯基金共同发起成立产业基金,投资方向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基金规模暂定为3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2.5亿,剩余规模由澄凯基金负责市场化募集。截至本公告日,该基金尚未成立,实际未发生交易。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志刚、肖海军、吕恩君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澄凯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澄凯基金与万凯新材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澄凯基金旗下金华灵玑天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灵心巧手1.52%的股份,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备案登记情况:澄凯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232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电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太阳园小区13号楼中嘉大厦二层206、209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凯普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灵心巧手2.75%和1.83%的股份,合计持有灵心巧手4.58%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吕恩君担任灵心巧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灵心巧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灵心巧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电子加速器对高分子材料的改性应用、橡塑材料、陶瓷、纤维辐射改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辐照新材料应用领域、纳米材料、石墨烯、超导材料、生物材料、改性新材料、新型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辐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降解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高分子新型材料的研发;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祥源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以上三项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展服务;会务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凡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1号楼1609室
3、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汇振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
规模:人民币10,500万元。自全部合伙人完成出资缴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接纳现有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并相应增加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
关联关系情况:除上述已告知的情况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或认购基金份额的情况,亦不存在在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等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情况。
投资领域:合伙企业将重点布局新兴赛道,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关键材料与零部件、智能控制技术相关先进制造产业,以及其他预期具有较高回报率的优质项目。投资对象以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企业为主。
管理和决策机制:合伙企业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成员为3名,其中,普通合伙人有权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灵心巧手有权委派1名,其他有限合伙人有权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列席投委会会议,享有相关知情权,但不享有表决权。
管理费:基金经营期限内,合伙人应承担的管理费以其各自实缴出资额为基数(含增值税,下同)。除非普通合伙人予以豁免或者调低,交割日后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管理费自交割日起算。投资期内,对每一合伙人适用的年度管理费费率为2%;退出期内,对每一合伙人适用的年度管理费费率为1.5%。
1、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退出的本金不可做循环投资,收益应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分配;在合伙企业退出期内或之后退出的本金和收益亦不可作循环投资,应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分配。
2、合伙企业在任何一个投资项目实现退出(包括部分退出)收到投资收入后,在扣除相关交易税费及合伙费用后(简称“可分配资金”),首先应当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划分。其中,归属于普通合伙人(基于其作为合伙人的出资)的部分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归属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当按照如下顺序和方式进行分配:
(1)首先,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在该步骤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a)该有限合伙人分摊于该退出项目(或该次退出的变现但出现亏损的投资项目中未能收回的投资成本(如有)。
(2)如有余额,继续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步中累计收回的金额获得按照年化6%(单利)计算的门槛收益(简称“门槛收益”)。门槛收益的计算期间自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该部分出资之日起至该部分资金实际返还之日止。
(3)如仍有余额,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在本步骤下获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上述第(2)步中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门槛收益/80%×20%。
(4)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部分,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取该剩余部分可分配现金的20%作为业绩报酬,有限合伙人分配得到该剩余部分可分配现金的80%。
其中,投资净收益的计算方式为投资收益扣除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管理费、合伙企业费用后的余额,具体数根据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报告确定。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原则上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30日内进行分配,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30日内进行分配或者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独立判断认为延期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或者存在其他基金管理人认为不应进行分配的情形,则经实缴份额1/2以上合伙人同意后可延期分配,延期分配的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六(6)】个月。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基金合伙协议关于收益分配、亏损承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能力、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以及灵心巧手的行业影响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拟设立的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公司、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等风险,在投资过程中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026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借助专业机构丰富的投资经验、优质资源和专业能力,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参与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机制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参与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机制合理,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澄凯基金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灵心巧手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01.73万元(不含本次),其中公司向灵心巧手收取组装加工费1.73万元,灵心巧手出资400万元参与设立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轻镁智塑科技有限公司,占总注册资本的20%。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